近日,貴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推廣應用磷石膏建材,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嚴格設計審查及返站整改、嚴格開展按圖施工監督檢查。
通知強調,“以渣定產”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體現,是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舉措,是我省推進新型工業化,促使磷化工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機遇,也是我省建設領域實現綠色發展轉型的重大機遇。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擔當,積極作為。
通知明確,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2022年全省住建領域通過磷石膏建材消納磷石膏目標定為338萬噸。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結合各地2021年磷石膏實際消納量,已于1月29日進行了分解(詳見附表)。
同時,為了優化磷石膏建材應用比例,4月12日省政府專題會議要求貴陽市今年完成200萬平方米磷石膏墻體建設任務,其他地區總共完成300萬平方米磷石膏墻體建設任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也進行了任務分解(詳見附表)。
各市(州)和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上述兩個目標責任進行分解,每月進行調度、統計、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上述兩個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月通報。
今年完成500萬平方米墻體建設任務是省政府特別交辦的政治任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墻體應用進行專項補助,各地務必進行專項分解、專項調度、專人負責,確保完成任務。
通知要求,要嚴格設計審查及返站整改。各地要按照《 磷石膏建筑材料應用統一技術規范》(DBJ52/T093—2019)的規定加大力度推廣應用磷石膏砌塊、自流平、磷石膏條板和噴筑石膏復合墻體等新型磷石膏建材產品和技術。
在項目設計環節,將磷石膏建材應用納入設計內容,確保磷石膏建材做到應用盡用。在圖紙上標注磷石膏建材應用情況。設計文件已明確使用磷石膏建材的工程項目不允許變更為不用或者少用。設計單位任意變更,施工圖審查機構規避政策規定審圖的,將嚴肅查處。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時,對經審查的設計圖使用磷石膏建材情況進行復核,對發現應用而未使用磷石膏建材的工程項目,應責令建設單位、設計單位重新設計并返站審查。
接到該通知后,各地住建部門應立即對在建項目進行逐個審核統計,不執行2018年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建廳、工信委、發改委、財政廳、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共同印發的《貴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工作方案》(黔建科通〔2018〕276 號)、《貴州省磷石膏綜合利用及磷化工綠色高質量發展路徑實施方案》(黔磷石膏利用辦〔2021〕4號)、《關于進一步貫徹<關于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的通知》(黔建設字〔2019〕270 號)等文件的,一律返站變更。政府投資項目,凡是不設計使用磷石膏墻體的,立即返站變更,不執行276號文的不得施工。
通知要求,要嚴格開展按圖施工監督檢查。各地務必加強項目監督檢查,對發現未按圖施工的項目,應根據《建筑法》第七十四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嚴肅處理,確保項目建設中磷石膏建材做到應用盡用。同時,將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情況作為建設項目相關評獎、評優、示范推薦的條件之一。
來源:貴州建設